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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6-07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6-07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个人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行权期结束后 当期股票期权未行权等原因,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1,724 名激励对象共计171,243,395 股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 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2 2、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核实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并通过公司网站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于2020年11 月12日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转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0]77号),北京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 划。 4、2020年11月17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5、2020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6、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 意见,监事会对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 应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 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 3 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1年9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 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0、2022年9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 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的相 关公告。 12、2023年5月5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对股票期权与限 4 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8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4、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 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