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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 DISCLOSURECurrent Reports (8-K / ad hoc)

Period 2026-07-31 · filed 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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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奥海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7980 3、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6 年7 月22 日 4、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 年7 月30 日 5、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80.00 万份 6、股票期权行权价格:50.45 元/份 7、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2 人 8、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已完成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6 年6 月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 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 (二)2026 年6 月11 日至2026 年6 月2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三)2026 年6 月26 日,公司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激 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 个 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6 年6 月2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自查报告》。 (四)2026 年7 月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 案》《关于向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 请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情况 (一)股票期权简称:奥海JLC1 (二)股票期权代码:037980 (三)首次授权日:2026 年7 月22 日 (四)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 年7 月30 日 (五)首次授予登记数量:80.00 万份 (六)首次授予登记人数:2 人 (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50.45 元/份 (八)股票期权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 股票 (九)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数量(万份)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 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占授权日股本 总额的比例 吴日诚 董事、副总经理 50.00 50.00% 0.18% 何忠缘 董事会秘书 30.00 30.00% 0.11% 首次授予合计 80.00 80.00% 0.29%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 四舍五入所致;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 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十)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 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 个月。 2、等待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完成授权登记之日起算。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 个月。 3、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 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行权。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 则激励对象行权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行权安排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 行权安排行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